brands
常用用法
- brand用作動詞的基本意思是“打烙印于,以烙鐵打”,用于比喻可作“銘刻”解,引申可表示“加污名于,譴責”。brand可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也可接以as〔for〕短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 as〔for〕有時可省略。 返回 brands
v. (動詞)
詞語辨析
- 這兩個詞的共同意思是“種類,牌號”。其區(qū)別是:
- make通常指使用期較長的物質(zhì); brand常指使用期較短的易消耗的物質(zhì)。例如:
- This is a brand of soap.這是一塊容易消耗的香皂。
- 這兩個名詞均含有“商標”之意。
- brand指生產(chǎn)廠家為自己的產(chǎn)品所取的專用名稱。
- trademark指通過合法注冊而印在商品上的特殊標記,即商標。 返回 bra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