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ceder
常用用法
- concede的基本意思是“出讓”,指迫于要求或要求者的壓力,勉強同意給予某種特權、所有權或權力。引申可表示“承認”,指勉強承認某事是真的或正確的,也指在結果確定前承認失敗。
- concede作“承認”解時,可用作不及物動詞,也可用作及物動詞,后可接名詞、代詞或名詞從句作賓語,也可接由as短語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
- concede作“出讓”解時,可按雙賓語,其間接賓語可以轉化為介詞to的賓語。 返回 conceder
v. (動詞)
詞語辨析
- 這組詞的共同意思是盡責任、義務或施恩而給、送。其區(qū)別是:
- accord指給予某人應得的或與其身份、地位相符的利益、尊重等; award指授予、判予,所給予的物品應是應得的或值得的,而給予者常被看成是公正的; concede多指因外在壓力迫使而給予或授予; grant指出于同情、正義感或要求而給予,多用于上級給下級或長輩給晚輩等; vouchsafe則指地位高的人仁慈地給予地位低的人所乞求的東西,有時用作反語。
- 這組詞都可表示“允許”“贊同”。它們之間的區(qū)別是:grant強調為了說明問題或把注意力集中在要點上而主動應允某事或承認某事屬實; concede指在對方提出有力證據的前后勉強承認; allow指權威地承認某事屬實、符合邏輯或有道理。
- 這些動詞均含“承認”之意。
- acknowledge通常指公開承認某事的真實情況或自己的過錯。
- admit強調因外力或良心驅使或經判斷而明確承認,多含不情愿或被迫意味。
- confess語氣較強,著重承認自己意識到的錯誤或罪行,含坦白懺悔的意味。
- recognize作“承認”解時,系書面用詞,主要指合法的或外交上的承認,也指公認。
- concede指在事實與證據面前勉強或不得不承認。 返回 conce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