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used
基本解釋
- vt.原諒;辯解
- n.理由;辯解;借口
詞源解說
- 13世紀晚期進入英語,直接源自古法語的escuser;最初源自古典拉丁語的excusare:ex (出,開) + causa (控告),意為解除控告。
用法辨析
- excuse的基本意思是“原諒”“寬恕”,常指原諒一個人的輕微過失或疏忽,主語通常是人。引申可表示“免除”“為…辯解”等。
- excuse一般用作及物動詞,可接名詞、代詞或動名詞作賓語,但不接動詞不定式或從句。
- excuse作“原諒”“寬恕”解時,其賓語后常接介詞for表示所原諒的事; 作“免除”解時,可接雙賓語,也可與介詞from搭配使用; 作“為…辯解”解時,常接反身代詞表示“為自己辯解”或“說聲對不起”。
- excuse作“原諒”“免除”解時,可用于被動結構。作“為…辯解”解時不用于被動結構。作“原諒”解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時,可用于被動結構(須以人作主語); 以動名詞作賓語時,則不用于被動結構。
- Excuse me的意思是“對不起”“請原諒〔寬恕〕”,是口語中常用的客套話,可表示對過失或失禮的歉意,也可作為請求對方允許、問事的禮貌用語,還可用以表示婉言謝絕、客氣糾正等,常與連詞but或情態(tài)動詞will, would等連用。在美式英語中,Excuse me還可表示“提請對方重復說過的話”,而英式英語中在這種場合下常用I beg your pardon?或Pardon?來表示。
- excuse用作名詞的基本意思是“理由”,常指為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或說了不該說的話而尋找“借口”,常譯為“托詞”。
- excuse既可用作可數(shù)名詞,也可用作不可數(shù)名詞。常用“for sth/ v -ing”作其后置定語,時有也用動詞不定式作其定語。
- excuse有時還可作“歉意,道歉”解,一般用復數(shù)形式。
v. (動詞)
n. (名詞)
英漢例句
- I will excuse you this time.
這次我原諒你。 - We will never excuse taking innocent hostages.
我們絕不原諒扣押無辜作為人質的行為。 - That will excuse him another trip.
那將省得他再跑一趟。 - His excuse just doesn't add up.
他的辯解簡直沒有道理。
用作動詞 (v.)
用作及物動詞: S+~+ n./pron.
S+~+ v -ing
用作雙賓動詞: S+~+ pron./n. + n./pron.
用作名詞 (n.)
詞組短語
- excuse oneself 為自己辯解,請求離開
- excuse such a selfish act 原諒如此自私的行為
- excuse graciously 仁慈地寬恕
- excuse pleasantly 高興地原諒
- excuse quietly 秘密地免除
- excuse really 真正地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