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eves
常用用法
- grieve的基本意思是精神上悲傷或悲痛,可外露,也可不外露,常含有把心思集中在所遭受損失或遇到煩惱的原因之上。
- grieve既可用作不及物動詞,也可用作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常接人而不接物作賓語,而主語則通常爲物; 用作不及物動詞時,常與介詞at, over等連用,表示“對…感到傷心”。
- grieve可用於被動結(jié)搆。 返回 grieves
v. (動詞)
詞語辨析
- 這組詞都可表示“(使)悲傷”。它們的區(qū)別是:
- 1.用作不及物動詞時, grieve指公開或不公開地表露內(nèi)心真誠的、極度的悲痛,常是持久性的; mourn側(cè)重因某種原因顯於外表的悲傷、哭泣,但沒有grieve真誠; lament一般指出聲的“悲悼”“哀哭”,有時也用於借喻或詩意的語言中。
- 2.用作及物動詞時, grieve通常以其他的人/事或用代詞it作主語,以感覺悲痛的人作直接賓語,表示“使…難過/悲傷”,而lament和mourn則沒有這種用法。 返回 grieves